忻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2
一、本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3
一、 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 3
二、 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 3
三、 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 3
四、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 3
五、 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3
六、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见附件) 3
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见附件) 3
八、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3
九、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
十、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4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4
二、“三公”经费情况 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5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5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5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
七、绩效管理情况 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5
附件:市文明办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6
经过忻州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市财政局以忻财预[2021]8号文予以批复我办2021年度预算,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现将2021年本部门的预算及“三公 ”经费预算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文明办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忻办字〔2020〕43号)精神,忻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明办)是忻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文明委日常工作,是市委工作机关,在政治方向、方针政策以及重大业务工作方面接受市委宣传部的指导、协调,为正处级,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科、一科、二科、忻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服务中心(忻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共计4个科室。
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按照省文明办、市文明委的工作安排,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二)调查了解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情况,及时向市文明委反映并提出建议。
(三)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文明委反映并提出建议。
(四)组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
(六)指导协调公益广告活动。
(七)树立宣传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八)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九)组织开展各种网络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和管理忻州文明网。
(十)完成市委和市文明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
三、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
五、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见附件)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见附件)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九、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十、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21年收入预算23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91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比2020年117.79万元增加了115.12万元,原因是单位新增8人,调出1人。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232.91万元,比2020年117.79万元增加115.12万元。基本支出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其中:人员经费178.11万元比2020年59.52万元增加了118.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4.64万元,比2020年28.27万元增加了26.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6万元。
3.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无项目支出,比2020年减少30万元。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缩减。
二、“三公”经费情况
市文明办2020年、2021年均无“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文明办2020年、2021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市文明办2021年机关本级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64万元,比2020年28.27万元增加了26.37万元。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市文明办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71万元,主要用于印刷等支出。比2020年30万元减少了23.29万元, 原因是2021年未申请项目支出经费。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市文明办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绩效管理情况
市文明办2020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
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1年文明办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忻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