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
1.定义
文明城市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能够在全省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城市。文明城市是目前综合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2.核心内涵
【全面发展的综合体现】:文明城市不是单一领域的先进,而是城市在经济发展、城市治理、生态环境、文化繁荣、民生保障、社会和谐等各方面的整体进步。
【市民文明素质的集中反映】:文明城市的根基在于市民。市民的文明言行、道德素养、法治意识、公共精神,是文明城市最直观的体现。
【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载体】:通过文明城市创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城市发展、社会治理和市民生活,提升城市软实力。
【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文明城市创建不是“一阵风”,而是需要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3.创建路径
【坚持为民导向】: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在创建中得到实惠、提升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整治、交通秩序管理、农贸市场提升等,精准发力、补齐短板。
【坚持全民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激发市民主人翁意识,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坚持常态长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督查考核、动态管理、投入保障等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4.意义作用
文明城市创建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抓手,是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市民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对于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增强城市凝聚力向心力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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